体育类1、体育(文)类: 第一批为364分 第二批为298分 第三批为206分2、体育(理)类:第一批为328分 第二批为248分 第三批为136分体育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0分。国家级体育竞赛优胜者、一级运动员和专业成绩85分以上者,文化成绩加50分;二级运动员和专业成绩80—84分者,文化成绩加20分。